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财经大学
出 处: 《法制与社会(旬刊)》 2018年第10期221-222,共2页
摘 要: 随着新媒体和多样化传播方式的涌现,"泛媒体时代"已然到来。隐私权较为抽象,但对被侵权人所造成的伤害大多是永久乃至不可弥补的,在媒体发达的当下更为如此。我国目前对这方面立法状况导致侵犯隐私权成本低、维权难,再加上我国特有的文化传统使得民众大多"公私"不分,隐私权保护意识难以深入人心。2017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中第109条到111条体现了我国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采用"二元制"的形态来保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隐私权理念为何难以普及,浅议泛媒体时代下的私人隐私权保护。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