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赵友斌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法律是一种国家制度,更是一种具有独特特点的法律语言。在中国走出去的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了解相应国家的法律则显得十分重要。只有了解相应国家法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我国公民在国外的经济生活不受损失,才能最大限度保证我国公民在外的合法权益,也才能充分展现中国是一个文明和谐的大国形象,从而促进并提高中国在世界中话语权,让世界听到中国的声音。 本文作者选取英文法律文本作为翻译实践报告所需的原文材料,即美国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对拜伦?大卫?史密斯故意杀人一案的判决书。本实践报告首先分析了文本特点——词汇以词源广泛、词义多变、运用准确为特点;句子以长句居多,逻辑性强为特点——其次,通过确定翻译原则如准确性优于连贯性,运用增译、减译、转换、顺句操作及句式重构等翻译技巧解决翻译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最后得出法律文本在翻译过程中可遵循Bhatia与G.Garzone都提倡的功能对等、目的论等翻译理论并从客观的角度评价论文的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