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2-12-03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摘 要: 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损害赔偿和进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项可以有效管理环境风险的市场化长效机制。近年来,在国家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背景下,广东省将推动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建立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作为推动环保工作实现历史性转变、创新广东环保工作新道路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实践,取得良好进展。2012年6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厅与广东保监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试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广东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对于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作为一项崭新的环境经济政策,要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预期的政策效果,必定将面临很多的问题与阻力,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及早制定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