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黄志忠
学科专业: L02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汕头大学
摘 要: 近年来,侵害股东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如国内的伊利股份、中航油事件,国外的安然、世通等事件,均是经营者做出侵害股东权益的事情。这些因经营者引发的事件,给股东财富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突现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巨大的代理冲突。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两者之间天然的利益差异,就产生了代理成本。降低代理成本,保障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应该关注代理人的切身利益—薪酬。有效的薪酬契约设计有利于激励代理人选择和实施可以增加委托人财富的活动。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激励问题日益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但是,激励机制的实施是否起到了应有的效果,代理成本和高管薪酬激励的相关性关系到底如何,缺乏相关的实证研究。并且,本人查阅了国内外学者研究代理成本的文献,发现学者们研究代理成本多从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两方面着手,迄今为止缺乏对职业经理人薪酬与代理成本关联性进行系统的研究。而且对于代理成本方面的实证研究多利用西方发达国家公司数据,利用发展中国家公司的数据进行研究的文献少之又少,尤其是运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本文用2005-2006 年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将职业经理人薪酬对代理成本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文章着重探讨了职业经理人薪酬的两个方面,包括总薪酬和结构薪酬。首先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单变量均值比较分析以及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检验上市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与代理成本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目前我国职业经理人总薪酬水平没有起到激励作用;货币薪酬越高的公司,代理成本越高;股权薪酬越高的公司,代理成本越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代理成本越高;股东人数越多,代理成本越高;董事